关于对全处科级及以下干部、工勤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处《关于对科级及以下干部、工勤人员进行2012—2014年聘期考核和2014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经处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对我处科级干部、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
组长:钱文亮
成员:牛 泳 魏宝利 吴俊峰 王 斐 王瑞英 张贵生
蔚崇发 潘正安 任建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办。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科学民主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公正公开、群众公认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处科级干部、科员(办事员)、工勤岗位人员。
四、考核内容
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从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
1、述职与部门测评
机关和各中心科级干部在本部门全体在编人员以及部分聘用人员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职,并接受本部门民主测评。各中心部门测评过程和结果由处考核领导小组派人监督。
2、集中测评
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4:00
地点:后勤管理处二层会议室
参加人员:后勤管理处科级以上干部
3、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
以集中测评结果为依据,处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评议后确定考核结果。部门民主测评结果为优秀、合格比例在80%以上的科级干部有评优资格。
(二)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山西大学2014年度科级及以下、工勤人员考核表》,并在部门全体会议上述职。述职完毕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全处科级干部优秀人数不超过科级干部总数的15%,即2人。
3、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优秀人数不超过各部门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总人数的15%,即机关2人,饮食服务中心4人,公寓服务中心2人,水电服务中心5人,物业服务中心4人,大东关校区后勤服务中心4人,共计21人。
4、考核结果将通知被考核对象本人并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
组长:钱文亮
成员:牛 泳 魏宝利 吴俊峰 王 斐 王瑞英 张贵生
蔚崇发 潘正安 任建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办。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科学民主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公正公开、群众公认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处科级干部、科员(办事员)、工勤岗位人员。
四、考核内容
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从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
1、述职与部门测评
机关和各中心科级干部在本部门全体在编人员以及部分聘用人员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职,并接受本部门民主测评。各中心部门测评过程和结果由处考核领导小组派人监督。
2、集中测评
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4:00
地点:后勤管理处二层会议室
参加人员:后勤管理处科级以上干部
3、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
以集中测评结果为依据,处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评议后确定考核结果。部门民主测评结果为优秀、合格比例在80%以上的科级干部有评优资格。
(二)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山西大学2014年度科级及以下、工勤人员考核表》,并在部门全体会议上述职。述职完毕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全处科级干部优秀人数不超过科级干部总数的15%,即2人。
3、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优秀人数不超过各部门科员(办事员)、工勤技能岗位总人数的15%,即机关2人,饮食服务中心4人,公寓服务中心2人,水电服务中心5人,物业服务中心4人,大东关校区后勤服务中心4人,共计21人。
4、考核结果将通知被考核对象本人并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后勤管理处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