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
后勤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及学校公车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处公车管理,现将公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定点购买保险等相关事宜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定点加油
我处所有公车在太原市内均需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销售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下属加油站点加油(依据《山西省2014-2016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中标公告》),在太原市外加油原则上应选择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加油站。在以上加油站以外加油的油票不予报销。
二、定点维修保养
我处公车定点维修保养企业为:
1、上海大众系列汽车定点维修单位:太原东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698号。
2、综合类汽车定点维修单位:山西中海汽车维修服务公司。地址:太原市长治路太钢不锈钢生产基地北侧(依据《校长办公室:关于全校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
在以上企业之外进行维修保养的费用不予报销。
三、定点购买保险
我处公车定点购买保险的企业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依据《山西省财政厅2015-2017年度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中标公告》)。
在以上企业范围之外购买保险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特别说明
1、定点企业均为财政厅招标入围企业,如有变动,将以财政厅最新招标结果为准,我处将及时下发通知。
2、以上规定从2016年5月20日起执行,财务审核需严格把关。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18日